許可證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認證咨詢
更新時間:2020-08-27 09:44:57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須知一、實施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依據 1.《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第143條規定質量體系評定不合格...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須知
一、實施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依據
1.《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第143條規定“質量體系評定不合格的單位不能承擔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任務”。
2.總裝備部對《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規范(試行)》中規定:需審查第三方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有效性。
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裝電字[2001]第220號規定,國軍標《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各裝備管理部門對裝備承制單位提出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依據。
二、申請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條件及要求
1.申請GJB9001認證的組織是為實施和保障軍事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承擔論證、研制、生產、維修任務的組織,或是與之配套的整機、部件、組件、器件和材料生產組織,或是為武器裝備進行試驗、貯存和工程建設等的組織。
2.初次認證申請組織,《申請書》需請軍方用戶簽署認證推薦意見并蓋章確認,同時填寫《產品所在階段情況調查表》。如該申請組織是部隊,可由上級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對地方企業申請時,需有相關軍代表出具《推薦意見書》,其內容包括:企業人員、技術、設備情況;產品質量狀況;對配套企業,要注明產品與裝備的關系(用在什么地方);說明申請認證產品與推薦單位的關系。
3.申請認證前須按GJB9001標準建立管理體系,運行3個月以上,完成內審和管理評審。運行期間有訂貨及交付發生,且現場審核時應有軍品生產。